咸宁入选首批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单位

导语 近日,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、民政部办公厅联合下发《关于确定第一批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单位的通知》公布了我国第一批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单位名单。咱大咸宁也入选咯!

  近日,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、民政部办公厅联合下发《关于确定第一批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单位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公布了我国第一批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单位名单。咱大咸宁也入选咯!

  第一批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单位名单

  通知要求

  各试点单位要结合实际,统筹各方资源,全面落实医养结合工作重点任务;要在各省级卫生计生部门和民政部门的指导下,制订年度工作计划,建立部门协作、经费保障和人员保障机制,加强管理,确保试点取得积极进展,收到良好社会效果。

  各省(区、市)要积极探索地方医养结合的不同模式,并积极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,2016年底前每省份至少启动1个省级试点,积累经验、逐步推开。国家卫生计生委和民政部将会同相关部门适时组织督导调研。

  咸宁入选后,有啥好处呢?

  “医养结合”:是指医疗资源与养老资源相结合,实现社会资源利用的最大化。

  “医”:包括医疗康复保健服务,具体有医疗服务、健康咨询服务、健康检查服务、疾病诊治和护理服务、大病康复服务以及临终关怀服务等;

  “养”:包括的生活照护服务、精神心理服务、文化活动服务。

  利用“医养一体化”的发展模式,集医疗、康复、养生、养老等为一体,把老年人健康医疗服务放在首要位置,将养老机构和医院的功能相结合,把生活照料和康复关怀融为一体的新型养老服务模式。

  医养结合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长久之计。湖北省武汉、孝感等地已在医养结合方面进行探索。目前,湖北省“医养结合”模式主要

  有4种:医疗机构开设老年病科、提供居家养老服务、托管养老机构医疗业务和在医疗机构内举办养老机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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