咸宁大学生跨省市转学申办户口指南

导语 本文将为您带来大学生跨省市转学申办咸宁户口的指南,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。

  户口登记(大学生跨省市转学申办户口)

  

  事项名称:

  户口登记(大学生跨省市转学申办户口)

  

  设定依据:

  1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》(1958年1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公布自1958年1月9日起施行)第6条。

  2、《关于调整普通高校学生转学办理户口迁移凭据的通知》(鄂公办法[2010]15号)。

  

  申请条件:

  符合教育部门转学条件的外省市普通高等学校学生。

  

  办理材料:

  1、高校学生转学申请(确认)证明材料;(审核原件,留存复印件一份)

  2、转入学校同意转入的证明(审核原件,留存复印件一份);

  3、户口迁移证(原件拟留);

  4、转入学校学生集体户户主信息(审核原件,留存复印件一份)。

  

  办理时间:

  法定时限:无法定时限

  承诺时限:1个工作日

  周一至周五,节假日除外,夏天8:00-12:00 15:00-18:00冬天8:00-12:00 14:30-17:30

  

  办理地点:

  户籍所在派出所(行政服务中心)

  

  联系电话:

  三号桥派出所:07158232553

  一号桥派出所:07158267828

  岔路口派出所:07158136834

  双鹤派出所:07158180628

  十好桥派出所:07158322499

  永安派出所:07158322419

  浮山派出所:07158121281

  马桥派出所:07158811017

  官埠派出所:15727151633

  甘棠派出所:07158323217

  

  收费标准:

  不收费

  

  办理流程:

  1、户籍所在派出所窗口受理申请,审核材料;

  2、内部审批:治安部门审核→审批(不属公示内容)

  3、户籍所在派出所窗口通知申请人领取《准予迁入证明》或告知不予办理的理由。

  4、申办人员凭户口《准予迁入证明》办理户口迁移手续。
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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